ZA Bank Limited (「ZA Bank」) 客户推薦客戶(「MGM活動」) 條款與細則(「條款與細則」)


1.  合資格參與活動之參加者(「推薦人」)需:


  1.1  為有效的ZA Bank賬戶持有人;

  1.2  通過ZA Bank於開戶完成時或開戶完成後的内部審核;


2.  MGM活動推廣期為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為止(「推廣期」)。


3.  如推薦人欲獲享推薦獎賞必須根據以下第4條及第5條規定的於推廣期內成功推薦並符合以下所有要求(「成功推薦」):


  3.1  被推薦的客戶(「被推薦人」)於推廣期內成功開立ZA Bank賬戶:

    (a)  推薦人會收到與MGM活動有關之邀請碼,推薦人須轉發此邀請碼予被推薦人;同時

    (b)  被推薦人成功使用邀請碼並申請開立ZA Bank賬戶;同時

    (c)  需要滿足銀行可能提出的其他必要要求。


  3.2  合格被推薦人必須堑2020年7月1日後成為ZA Bank 的新客戶,以及在2020年7月1日之前未曾持有任何ZA Bank 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存款賬戶、貸款賬戶);


  3.3  被推薦人成功開立了ZA Bank賬戶;同時


  3.4  被推薦人在開戶過程中成功通過了銀行的内部審查流程;


4.  成功推薦後,推薦人和被推薦人將會根據以下規則得到獎勵(「獎勵規則」)


成功推薦 現金獎賞(推薦人) 現金獎賞 (被推薦人)
每成功推薦一人 HKD300* HKD50*

*如推薦人在其首次參與活動後連續兩個自然月内成功推薦少於50 位被推薦人,由下個自然月開始獎勵規則則變更為如下:


成功推薦 現金獎賞(推薦人) 現金獎賞 (被推薦人)
每成功推薦一人 HKD200 0
被推薦人開戶後15日內日終賬戶結餘達至HKD10,000等值 HKD50 HKD50

現金獎賞

5.  根據第3條規則規定,如果客戶滿足以下條件,推薦人將會根據以上第四條規定獲取獎勵:


  5.1  推薦人在ZA Bank的賬戶狀態必須保持正常和活躍。如果推薦人的賬戶在推廣期間關閉,ZA Bank保留不再給予獎勵的權利而不另行通知,同時,也不會以任何理由及任何形式將獎勵發放之任何其他賬戶直至推薦人的賬戶恢復正常狀態。


6.  推薦人的獎勵將會發放至推薦人的ZA Bank賬戶。如果客戶賬戶正通過內部查核,現金獎勵將會延遲至賬戶查核通過後發放。


7.  根據第6 條規則規定, 推薦人的獎勵將會於推廣期結束後15 個工作天內發放至推薦人的ZA Bank 賬戶。


8.  推薦人不得推薦自己作爲被推薦人。被推薦人自己推薦自己的行爲將不會被認作有效推薦。 被推薦人一旦被一位推薦人成功推薦,不得被其他推薦人重複推薦。


9.  根據第4條規則規定,每位被推薦人只能按照獎勵規則獲得一次現金獎勵。


10.  除有其他規定外,所有現金獎勵將不可以以任何其他方式或形式發放。


11.  ZA Bank保留對MGM活動條款及細則的修訂、取消的權力,ZA Bank也無需在MGM活動條款及細則,獎勵方式發生改變時提前通知,也沒有告知變更原因的義務。


12.  若因本活動調控或條件或任何溝通過程中產生的任何歧義、疑問或爭議,ZA Bank擁有最終決策權而無需告知理由。


13.  上述活動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當事人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管轄。


14.  本條款的中英文版本如何任何歧異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為準。


注:以上條款與細則並不構成任何要約、邀請或建議任何人參與本網頁所述的任何交易或任何類似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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