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

單元A – 一般條款

1. 完整賬戶條款

1.1  本文件使用的界定詞語載於附錄A。詮釋該等詞語的規則亦載於附錄A。

1.2  閣下在本行開立及維持賬戶或使用我們的任何服務,即表示同意及接納受完整賬戶條款約束。

1.3  閣下必須仔細審閱完整賬戶條款,確保閣下明白有關條款,以及同意及接納受完整賬戶條款約束的後果。倘若閣下認為有需要,我們強烈建議閣下取得獨立的法律、財務及稅務意見。

1.4  倘若載有完整賬戶條款的不同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在任何適用法規的任何強制性條文適用的情況下,其適用性將按照下列次序:

(a)  申請文件;

(b)  額外條款;及

(c)  本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

2. 服務範圍

2.1  我們可根據我們指明的合資格標準、條款或條件及透過有關途徑(包括網上銀行及電話銀行)提供賬戶及服務.

2.2  我們有權利:

(a)  推出新的賬戶或服務;

(b)  更改或暫停任何現有的賬戶或服務;及/或

(c)  結束或撤銷任何現有的賬戶及服務。

2.3  為了閣下任何的賬戶或服務的操作、維持及結束,閣下必須填妥有關表格或文件,並受其條款約束,並向我們提供我們可能合理地要求的其他資料或文件。閣下提供的資料必須為完整、準確及最新。

2.4  我們可接納或拒絕任何賬戶及/或服務的任何申請或要求。

3.  與我們的關係

3.1  對於閣下在我們銀行存放的存款,我們是債務人,閣下是債權人。視乎提供的服務,我們之間可能會產生不同的關係。

3.2  就賬戶及服務而言,閣下確認:

(a)  閣下作為委託人而非任何其他人士的代理人或代名人;及

(b)  閣下並無及不會代表任何其他人士持有任何資金或資產(或其任何部分)。

3.3  閣下不得准許任何其他人士使用或取用任何賬戶或服務。向閣下提供的所有賬戶及服務乃提供予閣下獨自及專有使用。

4.  閣下的指示

4.1  閣下授權我們就閣下發出或看似由閣下發出的任何指示行事。

4.2  我們可以指明或更改我們可在其中或藉此收到指示的途徑、方法或渠道。

4.3  閣下必須確保每項指示的準確性及完整性。我們有權倚賴我們收到的任何指示。

4.4  倘若我們合理地相信指示由閣下發出或授權,我們可按照指示行事,在任何情況下均毋須承擔責任。閣下受我們真誠地明白及執行的指示約束,即使(i)該指示不正確、虛假或不清晰,或(ii)該指示並非由閣下發出或授權。

4.5  我們有權利接納或拒絕任何指示而毋須給予任何理由。我們有權根據我們的日常業務慣例及程序行事,並且只會在(根據我們合理的意見)實際可行和合理的情況下接受指示。

4.6  我們無義務就一項取消或修改一項較早指示的指示行事。我們可能已完全執行該指示,或我們可能沒有足夠時間,或基於任何其他原因,我們未能取消或修改一項未執行或部分執行的指示。在此情況下,我們毋須就我們按照較早指示行事所產生或與此有關,閣下所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損失或開支承擔責任。

4.7  我們未必會執行指示(或部分指示)。倘若我們的合理意見認為有理由取消,我們可酌情決定取消任何尚未完全執行的指示(或部分指示)。

4.8  我們在收到指示後,將在合理地實際可行的情況下按照指示行事。

4.9  除在完整賬戶條款下的任何其他權利外,在下列情況下,我們亦有權利未經事先通知而延遲就一項指示行事或不行事:

(a)  倘若我們的合理意見認為指示不清晰;

(b)  倘若指示並非以我們可予接納的形式或其他途徑發出;

(c)  倘若我們因當前的市場狀況或超出我們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任何其他理由而未能按照指示行事;或

(d)  倘若我們的合理意見認為指示不符合任何適用法規或市場要求或完整賬戶條款規定。

4.10  倘若閣下為企業客户:

(a)  閣下可委任一名或以上的獲授權簽署人給予我們指示;

(b)  我們獲授權按照閣下的獲授權簽署人發出或看似由其發出的任何指示行事,猶如指示由閣下發出;

(c)  閣下須使用我們指定的表格及我們接納的方式,在給予我們事先書面通知後,更改或撤銷任何現有獲授權簽署人的委任,或委任新獲授權簽署人;

(d)  在簽署指示及任何其他文件時,閣下應使用與我們紀錄中閣下的簽署式樣相同的簽署;

(e)  倘若簽署式樣有任何變動,閣下必須以書面或我們准許的其他方法通知我們;及

(f)  倘若操作任何賬戶所使用的圖章或印鑑遣失或被盜,閣下必須立即以書面或透過我們可接納的任何渠道通知我們。我們毋須就我們收到通知前執行的付款或交易中閣下可能招致或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5.  賬戶的操作

5.1  閣下可使用我們可接納的任何途徑將資金存入賬戶,或自賬戶提取資金或付款。閣下可能受規管於我們所指明規限閣下的選擇方式的額外條款。閣下須完成我們就閣下的選擇方式指明的所有相應程序。

5.2  我們有權利作出以下各項:

(a)  引入、指明或更改閣下可在任何賬戶存款、提款或付款的途徑;

(b)  指明、更改或撤銷就任何指定賬戶接受存款、提款或付款的任何貨幣;

(c)  基於任何理由接納或拒絕閣下存款、提款或付款的任何指示;及/或

(d)  就賬戶的使用指明、更改或移除任何其他條件。

5.3  存入賬戶的每筆匯入匯款將有待最終支付或結算。在收妥已結算的整筆最終付款前,我們不會令有關款項可供使用。

5.4  倘若匯入匯款並非賬戶支持的貨幣,我們有權利在存入賬戶前按現行買入匯率將其兌換為港元。

5.5  倘若我們在我們指明的截止時間前未能收到實際匯款,匯入匯款的款項不可在我們收到匯款的同日誌入賬戶。

5.6  利息不會在任何匯入匯款或金融工具的款項實際誌入賬戶前累計。

5.7  我們可自閣下的任何賬戶扣除錯誤誌入賬戶的任何金額。

6.  轉賬服務

6.1  我們可根據閣下的指示進行轉賬。我們可以設定、更改或移除對轉賬金額、收款人、轉賬次數或與轉賬有關的其他特點的任何限制。

6.2  轉賬指示受以下各項(或任何一項)限制:

(a)  收款地點的截止時間;

(b)  結算銀行的資金安排規定;或

(c)  能否獲提供有關服務。這可能包括能否獲提供適用貨幣的結算系統或往來銀行或收款人銀行的地點。

6.3  倘若收款人賬戶所用貨幣與賬戶貨幣不同,閣下授權我們根據第9條進行貨幣兌換。

6.4  閣下授權我們指示或委託任何聯絡人、代理人或分代理人代表閣下根據閣下的指示進行轉帳。我們將通知聯絡人或收款人銀行閣下支付其收費或海外收費的要求。然而,聯絡人或收款人銀行可決定收款人是否全數收取轉賬金額。我們對此事並無控制權,亦不承擔任何責任。倘若我們知悉無法進行轉賬,我們將於合理的實際可行情況下盡快通知閣下。

6.5  閣下可透過我們接受的任何途徑就進行的轉賬向我們發出停止付款指示。我們可使用商業上合理的努力處理停止付款指示。

7.  賬戶利息

7.1  除另行指明外,賬戶貸項結餘的賬戶利息每日按複息累計,利率按我們指明。

7.2  不時適用於各類型賬戶的利率可透過我們的指定渠道獲得。

7.3  我們在我們設定的期間向閣下支付利率超過零的利息,並在我們設定的期間記入賬戶。利率低於零的利息由閣下支付給我們,並在我們設定的期間從賬戶扣除。

7.4  倘若賬戶在利息期結束,利息將支付至結束的曆日(不包括該日)前。

8.  資金不足

8.1  倘若閣下給予我們的指示執行時將導致閣下的賬戶被透支,我們可視該指示為閣下要求一項未獲授權的透支,並且拒絕閣下的要求及該指示,並就考慮及拒絕閣下的要求收取服務費。

8.2  我們無義務自閣下在本行的任何其他賬戶轉移資金至透支賬戶以執行指示。

9.  貨幣兌換

9.1  我們可於下列情況於任何時間進行貨幣兌換:(i)根據閣下的指示;或(ii)就我們向閣下提供任何賬戶或服務使用而言需要或適宜將一種貨幣兌換為另一種貨幣。

9.2  除完整賬戶條款另行指外,所有貨幣兌換均按兌換時我們的現行匯率進行。我們亦可酌情向任何指定賬戶提供優惠匯率。

9.3  在兌換以外的任何時間我們所報的任何匯率僅供參考,該匯率可能與我們執行貨幣兌換所按的匯率不同。倘若我們誤報任何匯率,對於閣下可能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我們概不承擔責任。

9.4  在進行貨幣兌換前,我們可要求閣下提供資料或文件證明該兌換符合所有適用法規。

10.  結單

10.1  除任何適用法規另行規定或准許外,根據或因為指示而完成的交易將載於涵蓋有關期間的賬戶結單內。

10.2  除任何適用法規另行規定或准許外,我們將透過我們指定的途徑按月向閣下提供賬戶結單。我們將於結單備妥時通知閣下。

10.3  我們有權就任何個別賬戶向閣下提供賬戶綜合結單或個別結單,但在任何適用法規並無規定我們提供結單的情況下,則我們不會提供結單。

10.4  閣下必須及時審閱及檢查每一個交易通知、交易單據、賬戶結單。閣下必須盡快向我們報告每一張結單中的任何指稱錯誤、差異、未獲授權交易或其他不當之處。

10.5  倘若閣下並未於我們備妥結單後90日內收到任何有關報告:

(a)  該結單將被視為正確、最終並對閣下具有約束力;及

(b)  閣下將被視為已放棄提出任何反對或追索任何濟助的任何權利,

除非該錯誤、差異、未獲授權交易或不當之處因我們或我們的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的欺詐、故意失責或疏忽而產生。

11.  網上銀行及電話銀行

11.1  閣下必須本着真誠,以合理的謹慎及努力為閣下的個人辨認號碼及閣下的電子設備保密及保持安全。閣下必須就閣下的電子設備及閣下登入網上銀行及電話銀行及時採取我們推薦的一切合理的預防及安全措施。閣下尤須:

(a)  銷毀個人辨認號碼的任何列印正本;

(b)  不容許任何人士使用閣下的個人辨認號碼;

(c)  不直接寫上或記下個人辨認號碼而不加掩藏;及

(d)  定期更改個人辨認號碼以作保護。

11.2  除非第11.4條適用,倘若閣下的個人辨認號碼意外地或未獲授權披露予任何其他人士及/或未能遵照第11.1條,閣下須就此負上全責。閣下須就藉任何未獲授權使用閣下的個人辨認號碼或閣下的電子設備以使用或登入網上銀行或電話銀行承擔風險。

11.3  倘若發現或懷疑個人辨認號碼披露予任何未獲授權人士或正作出任何未獲授權指示,閣下必須立即通知我們,並盡快更改個人辨認號碼。儘管如上文所述,任何人士的所有提款、轉賬及/或交易,不論在我們實際收到閣下任何通知前是否獲閣下授權,均對閣下具有最終約束力。

11.4  在第11.3條的規限下,倘若我們的合理意見認為閣下並無嚴重疏忽、欺詐或違責,閣下毋須就透過使用網上銀行進行的未獲授權交易所導致的任何直接損失承擔責任。

11.5  個人辨認號碼一經分配予閣下或由閣下建立並通知我們後,該個人辨認號碼在我們註銷前仍然有效。個人辨認號碼的任何更改(如有)須經我們接納,方為有效。

11.6  閣下不能使用或明知而准許任何其他人士使用網上銀行或電話銀行作任何非法用途或活動。倘若閣下注意到任何此類使用,閣下應在合理地實際可行的情況下盡快通知我們。

12.  費用、開支及利息

12.1  閣下須根據收費表或按我們通知閣下向我們支付有關賬戶及服務的費用、收費及/或利息。

12.2  我們可於我們指明的期間以我們指明的方式向閣下收取費用、收費或利息。我們經通知後可更改費用、收費或利率及付款次數。除非我們另行議定,否則任何已付費用、收費或利息不得退還。

12.3  閣下須支付我們就任何賬戶或服務合理地招致的所有費用及開支。該等費用及開支可能包括有關閣下資產的任何須予支付的適用稅項、徵稅及徵費,以及保護或執行我們對於任何賬戶或服務的權利的任何開支。

12.4  倘若負利率適用於任何貨幣,我們有權利就任何賬戶中以該貨幣列值的任何進項結餘徵收負利率。

12.5  我們有權在閣下的任何賬戶中扣除閣下應付予我們的所有款項。延遲扣除不代表我們放棄或影響我們在完整賬戶條款下的權利。倘於賬戶扣除款項將導致賬戶被透支,並就考慮及拒絕閣下的要求收取服務費。

13.  終止及暫停

13.1  閣下如欲結束賬戶或終止任何服務,可向我們事先發出書面通知,通知期須為我們接納的時段。

13.2  我們在給予不少於30日事先書面通知(或在特殊情況下未經通知)後,可暫停或終止全部賬戶或服務或其任何部分,而毋須給予閣下任何理由。

13.3  在不限制第13.2條一般性的原則下,我們有權利:

(a)  在我們不時釐定的一段時間內,倘若賬戶:

    (i)  結餘為零;或

    (ii)  維持不活躍,

    結束賬戶;及/或

(b)  倘若賬戶在我們不時釐定的一段時間內不活躍,限制取用賬戶或就此施加條件。

13.4  已結束或暫停或我們指定為不活躍的賬戶的任何進項結餘將不會累計利息。

13.5  在賬戶結束時,經扣除閣下結欠的任何款項後,我們將向閣下支付相等於該賬戶結餘(如有)的金額。我們有權利作出以下各項:

(a)  規定向閣下支付進項結餘的任何條件;或

(b)  倘閣下未聯絡我們在我們可指定的期間安排支付進項結餘,該進項結餘將轉往我們的未認領結餘賬戶。

13.6  賬戶的任何結束或完整賬戶條款的終止不會影響閣下或我們於結束或終止日或之前可能已累計的權利或義務。

14.  抵銷及留置權

14.1  在不損害我們於完整賬戶條款下任何權利的原則下,我們有權於任何時間未經通知閣下而合併或整合閣下任何賬戶進項中的結餘,並將任何存放在閣下任何賬戶的款項作抵銷、扣除、預扣及/或轉賬,以履行或清償閣下不論以任何身份尚欠本行的責任及債務(不論為實際或有待確定、原有或附帶、個別或共同)。倘有關合併、整合、抵銷、扣除、預扣或轉賬需要將一種貨幣兌換為另一種,該兌換須根據我們於任何時間確定的現行匯率作出。我們在行使本第14.1條項下的權利後,將於實際可行情況下盡快通知閣下。

14.2  我們獲授權就我們因為替閣下保管或任何其他原因(不論是否在我們的日常業務過程中)而管有或控制閣下的財產行使留置權。我們有權力出售任何該等物業,並於扣除我們的合理開支後,將出售所得款項用作清償閣下結欠我們的任何責任及債務。

15.  責任限制

15.1  我們毋須就任何賬戶、服務或根據完整賬戶條款持有的資產的任何應付或有關稅項或徵稅承擔責任。

15.2  在適用法規准許的情況下,我們毋須就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所招致或蒙受因任何賬戶、服務或完整賬戶條款而產生或與此有關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包括:

(a)  我們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惟因我們的疏忽或故意失責所導致除外;

(b)  在提供任何服務或履行我們有關任何賬戶、服務或完整賬戶條款項下責任的過程中,超出我們合理控制範圍的任何干擾、延誤或不能提供服務(全部或部分);

(c)  我們對任何指示的執行或按照任何指示行事的任何延誤或遺漏;

(d)  我們基於任何理由不處理任何指示或任何延遲或部分或全部未能按照指示行事的決定;

(e)  我們不能夠按照於任何特定時間所報價格或費率執行交易;

(f)  在我們收到指示與就此行事期間匯率的任何波動;

(g)  閣下未能根據完整賬戶條款履行閣下的責任;

(h)  保存或執行我們與賬戶、服務或完整賬戶條款有關的權利或行使我們與此有關的權力;

(i)  閣下未能提供我們在履行我們的監管或法律責任的過程中所要求的完整、準確及最新資料;

(j)  任何第三方的疏忽、作為或不作為;及

(k)  任何無法預料的事件。

15.3  在任何情況下,我們毋須就因任何賬戶、服務或完整賬戶條款所產生或與此有關的任何利潤或利息損失、間接或相應損失向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責任。

16.  彌償保證

16.1  在適用法規准許的情況下,閣下將就我們可能提起或被提起的所有訴訟、法律程序及申索、我們可能因任何賬戶、服務或完整賬戶條款而產生或與此有關而可能招致或蒙受的所有合理費用及開支向我們作出彌償保證及補還,惟因我們的欺詐、疏忽或故意失責,以及因有關疏忽或故意失責所直接及單獨產生的直接及合理地可以預料的損失及損害則除外。

16.2  本第16條附加於完整賬戶條款所載列的任何其他彌償保證。

16.3  本第16條在賬戶、服務或完整賬戶條款終止後仍會繼續。

17.  通訊

17.1  我們有權不時指定每一類型服務的通知形式(不論為書面或任何其他形式)及通訊模式。

17.2  親身(例如透過客戶關係經理)、郵遞、互聯網、電郵或流動短訊發放的通訊將被視為已發送予閣下:

(a)  (倘親自發送)在親自發送或放在最後向我們登記的地址的時候;

(b)  (倘以郵遞發送)如地址在香港,在寄發後48小時。如地址在香港以外,則為寄發後7日;或

(c)  (倘以互聯網、電郵或流動短訊發出)在發送或傳送至最後向我們登記的電郵地址或流動電話號碼當日。

17.3  發送予閣下或交付予獲授權代表的項目,郵誤風險概由閣下自行承擔。

17.4  除非我們指定其他通知形式或通訊模式,閣下向我們發出的所有通訊必須:

(a)  為書面形式,透過網上銀行或發往我們的指定地址(不論以實體或電子方式);或

(b)  (如適用)透過電話銀行、客戶服務熱線或客戶關係經理以口頭作出。

有關通訊應在實際收到當日被視為發送給我們。

18.  建議及投訴

如有任何建議或投訴,閣下可致電我們的客戶服務熱線或透過我們的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或我們的指定地址聯絡我們(不論以實體或電子方式)。投訴將按照我們的客戶投訴處理程序(可不時修改)處理。

19.  錄音及文件保留

19.1  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我們或我們的代理人或僱員可透過為電話通話錄音、儲存電郵通訊或其他途徑記錄及監控指示或與閣下的通訊。我們未必每次知會閣下我們的系統進行錄音。

19.2  所有錄音及其他紀錄均為我們的財產。我們有權利在我們認為適當的期間後儲存及銷毀該等錄音。

20.  委任代理人或代名人

20.1  我們可將我們的權力委任及指派予任何其他人士(不論是否在香港),作為我們的代理人或代名人為我們履行任何服務。有關人士包括以我們的代理人或代名人身份行事的任何服務供應商或分包銷商。

20.2  閣下授權我們向我們的代理人或代名人(不論是否在香港)披露或轉移閣下的資料及與任何賬戶或服務有關的任何其他資料。

20.3  我們有權利委任任何人士協助我們收取及追討閣下結欠我們的任何債項。

21.  回扣及佣金

21.1  我們可就任何賬戶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第三方(包括眾安集團的任何成員公司)的酬金、佣金、回扣或其他付款或利益。我們有權完全自行保留該等付款及利益而毋須事先向閣下披露。

21.2  我們可就任何賬戶、服務及/或本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向任何人士要約提供利益及/或好處。

22.  收集及使用閣下的資料

22.1  在適用法規所准許的範圍內,我們及眾安集團的任何成員公司可收集、使用、轉移或披露閣下的資料。我們可能要求或代表我們或眾安集團要求提供閣下的資料,可直接向閣下或一名代表閣下行事的人士或自其他來源(包括公開可取得的資料)收集,有關資料可與我們或眾安集團任何成員公司可獲得的其他資料一同產生或與之合併。

22.2  我們及眾安集團的任何成員公司可使用、轉移及披露閣下的資料:

(a)  與根據完整賬戶條款提供賬戶及服務有關的用途;

(b)  (適用於個人資料)私隱通知所載列;及

(c)  有關配對我們或眾安集團持有的任何資料作任何用途(不論是否為了對閣下採取任何不利行動),

( (a)至(c)統稱為「該等用途」)。

22.3  我們可以(就該等用途而言為必要及適宜)將任何閣下的資料轉移及披露予私隱通知載列的接收者(他們亦可就該等用途使用、轉移及披露有關資料)。

22.4  倘若提供予我們或眾安集團成員公司的閣下的資料不時有任何變動,閣下同意盡快透過網上銀行或我們接納的其他方式以書面通知我們(無論如何於三十(30)日內),並盡快回應我們或眾安集團成員有關閣下的資料的任何要求。

22.5  倘若閣下向我們提供另一名人士的資料,閣下必須令該名人士得悉本第22條及私穩通知,並取得該名人士同意使用、轉移及披露本第22條及私隱通知提供的有關資料。

23.  閣下的確認、承諾及聲明

閣下使用我們的賬戶及服務的能力及合法性

23.1  閣下確認閣下具有所有能力、權力及授權執行、交付、行使閣下的權利、履行及遵守閣下在完整賬戶條款項下的責任。

23.2  倘若閣下為企業客戶,閣下確認閣下根據閣下註冊成立地點的法律正式註冊成立、註冊及有效地存在。

23.3  閣下同意完整賬戶條款根據其細則構成可對閣下強制執行的法定、有效及具約束力的責任。

23.4  閣下確認閣下已取得並將保有任何適用法規要求的所有同意、特許、批准,以履行及遵守閣下於完整賬戶條款下的責任。

23.5  閣下確認閣下賬戶內的任何資金或資產概無有組織犯罪所得款項。

23.6  閣下同意閣下將確保所有適用法規(包括任何申報及披露規定)一直均獲嚴格遵守及履行。

23.7  閣下確認概無相當可能影響閣下或閣下履行完整賬戶條款下責任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的任何法院、裁判庭、仲裁或行政機關或政府機構的任何訴訟、起訴或法律程序(不論於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 尚未完結或據閣下所知正在面臨。

23.8  閣下確認概無任何已提起或面臨的法律或其他程序,且並無為閣下破產、解散、清盤、結束、司法管理、存在終止或重組,或委任接管人、管理人(司法或其他)、受託人或類似人員召開任何會議、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對閣下或擬對閣下作出任何債務償還安排、進行債務重整或任何轉讓。

23.9  閣下同意閣下將向我們提供我們可能合理地要求的所有文件及資料,以促使我們遵守任何適用法規。

23.10  閣下確認申請文件或提供予我們以便提供或維持任何賬戶或服務的其他支持文件內的所有資料均為真實、完整及準確。閣下承諾,倘若提供予我們的任何資料 (包括申請文件內提供的資料)不再真實、完整及準確,閣下將以我們接納的任何方式以書面通知我們。

制裁

23.11  閣下聲明及確認,閣下或任何有關人士不屬於下列各項的任何人士或由其擁有或控制:

(a)  任何制裁所針對的人;或

(b)  位於、設立或居住於其政府受制裁所針對的國家或地區。

23.12  閣下同意閣下不會使用任何賬戶內的資金或我們的任何信貸融通,或向任何人士借出、給予或使其獲得該等資金(不論直接或間接):

(a)  在任何國家或地區資助任何活動或業務,而在資助時其政府受制裁所針對;或

(b)  以任何其他將導致違反制裁的方式。

閣下與眾安集團並無關連

23.13  閣下聲明閣下或(如適用)閣下的任何擔保人及擔保提供者一概並非我們的關連人士。倘若閣下(或(如適用)閣下的任何擔保人及擔保提供者)於任何時間成為我們的關連人士,閣下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我們。

23.14  閣下授權我們與眾安集團交換有關閣下(或(如適用)閣下的任何擔保人及擔保提供者)及授予閣下或關連人士或由閣下或關連人士擔保的任何信貸融通的任何資料,以履行我們作為一家銀行的法律責任。

閣下對稅務合規的確認

23.15  閣下確認,閣下須單獨負責了解及遵守閣下在所有司法管轄區有關及因開立及使用任何賬戶或服務而產生及與此有關的稅務責任(包括繳稅,或提交報稅表或其他有關繳交所有相關稅項的所需文件) 。

23.16  閣下確認閣下並無觸犯任何嚴重的稅務罪行或被定罪,或涉及與稅務事宜有關的任何調查或刑事訴訟,不論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閣下不知悉任何對閣下進行的調查或訴訟。

23.17  閣下確認開立賬戶或使用服務的目的並非不合法,而閣下不會使用任何賬戶或服務作非法稅務用途。

23.18  閣下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可能引起的稅務責任,包括任何特別有關開立及使用任何賬戶或我們提供的服務的稅務責任,我們概無責任。我們並無提供及不會提供任何稅務意見。

23.19  閣下明白及確認:

(a)  閣下應向我們支付的任何金額均受所有適用法規規限,包括任何稅務規定、外匯限制或管制。閣下須就任何稅項、加總還原或於完整賬戶條款下執行的任何交易的類似應付收費承擔責任;及

(b)  我們獲授權自應付予閣下或任何賬戶的任何付款扣除、預扣或扣減稅項或徵稅的任何金額。

23.20  閣下確認就有關任何適用法規(不論是否在香港)下的信貸融通的任何預扣稅責任或其他扣減或預扣責任乃閣下的責任。閣下將應我們要求盡快向我們提交令我們滿意的證據,證明閣下已遵守任何適用的扣減或預扣責任。

24.  修訂及更改

24.1  我們有權利於任何時間經通知更改完整賬戶條款及管限任何賬戶或服務的任何其他條款及條件。我們將透過我們指定的通訊渠道或我們認為適合的任何其他方式通知有關更改。

24.2  對於將導致我們的費用或收費增加及/或影響閣下的債務及責任的變更,我們將給予閣下最少30日通知,除非該等變更非我們所能控制。在其他情況下,我們將給予閣下合理通知。

24.3  倘若閣下並無於更改生效日期前結束有關賬戶或終止有關服務,閣下將受更改約束。

25.  管限法律、版本及司法管轄區

25.1  完整賬戶條款的英文與中文版本倘有任何抵觸,概以其英文版本為準。

25.2  完整賬戶條款受香港法律管限,並將按其詮釋。

25.3  閣下願受香港法院的非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以解決任何賬戶及/或服務或完整賬戶條款所產生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爭議(不論是否屬合約性質)。完整賬戶條款可在任何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強制執行。

25.4  閣下放棄閣下可能在有關賬戶、服務或完整賬戶條款方面的法律訴訟、強制執行或其他法律程序方面的豁免權。

26.  雜項條文

26.1  由我們或閣下轉讓

(a)  未經閣下同意,我們可於任何時間出讓或轉讓我們的任何或所有權利及義務予任何人士。

(b)  除非獲得我們事先書面同意,閣下不得質押、轉讓或出讓閣下就任何賬戶或服務或完整賬戶條款有關的權利或義務予任何人士。

26.2  約束力

完整賬戶條款對閣下及閣下的繼承人及遺產代理人具有約束力,並且不受閣下身故、破產、無行為能力、終止及/或結束(如適用)影響,亦不會因此而終止。

26.3  豁免

我們豁免完整賬戶條款的任何條文必須由我們以書面作出,方為有效;任何被豁免的條文僅以我們的書面通知明確所列明的豁免程度為限。我們未能或延遲行使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不應視為放棄該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亦不排除另外或進一步行使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完整賬戶條款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擬累積行使,並且附加於我們根據法律規定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

26.4  部分無效

倘若完整賬戶條款的任何條文根據任何適用法規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即使如此,亦概不影響仍然具有十足效力、有效性及效力的任何其他條文。

26.5  無第三方權利

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並非完整賬戶條款一方的人士無權強制執行或享有其條文的任何利益。

附件A定義及釋義

1  定義

1.1  下列詞語及詞彙在適用時應作如下相應的解釋。

賬戶」指我們為閣下開立及維持的每一個賬戶。

額外條款」指就任何賬戶或服務而言,有關條款及條件、我們發出或指明的文件或刊物,以及我們及/或閣下(如適用)接納,規管有關賬戶或服務的所有協議、同意書或確認書,並且包括收費表。

關聯人士」就一方而言,指:

(a)  直接或間接控制一方或由一方控制的任何實體;或

(b)  直接或間接由一方共同控制的任何實體,

而就本定義而言「控制」指:

(i)  擁有普通股總數的50%或以上的實益權益或控制權;或

(ii)  有權行使或控制行使50%或以的投票權。

應用程式」指我們營運供閣下使用或登入賬戶及/或服務的流動應用程式。

適用法規」指由有關機構或行業或自律監管機構(不論是否位於香港)頒佈,適用於我們或閣下,或預期我們或閣下須不時遵守的所有適用法律(包括法定成文法則、普通法及衡平法原則)、法規、法院命令、規則、指令、指引、守則、通告、限制或其他文據(不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申請文件」指閣下根據我們就閣下有關任何賬戶或服務的要求、通知或指示所指明的規定、向我們提交的申請文件。

獲授權簽署人」指由閣下委任並獲我們接納,就任何賬戶或服務發出指示的任何人士。

營業日」指香港商業銀行一般開立營業的日子(星期六、星期日或公眾假期除外)。

完整賬戶條款」指申請文件、額外條款、本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

關連人士」指下列任何人士:

(a)  眾安集團任何成員公司(包括我們)的董事或僱員;

(b)  眾安集團任何成員公司(包括我們)的董事或僱員的親屬;

(c)  眾安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或其董事(或董事的親屬)身為董事而有利益關係的商號、合夥或非上市公司;

(d)  合夥人、管理人或代理人;

(e)  任何控制人、少數股東控制人或眾安集團的董事(或該控制人、少數股東控制人或董事的親屬)是擔保人的個人、商號、合夥或非上市公司;

(f)  控制眾安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的人士;

(g)  對眾安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擁有少數股東控制權的人士;或

(h)  任何以上人士可以控權的商號、合夥或非上市公司。

就本定義而言:

一名人士能夠「控制」在本條的定義為:—

(iii)  間接控制人:就任何公司而言,指所發出的指令或指示獲得該公司的董事,或以該公司為附屬公司的另一家公司的董事慣常按照行事的任何人,或

(iv)  主要股東控制人:就任何公司而言,指在該公司或以該公司為附屬公司的另一家公司的股東大會上,單獨或連同一名或以上相聯者有權行使或控制行使超過50%投票權的任何人,

而「控制人」一詞亦須作相應詮釋。

一名人士為「少數控股權控制人」或擁有「少數控股權控制」:指在該公司或以該公司為附屬公司的另一家公司的股東大會上,單獨或連同一名或以上相聯者有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但不超過50%投票權的任何人士,

而「附屬公司」應具有《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所賦予的相同涵義。

客戶服務熱線」指我們為提供服務及相關資料而提供的電話服務設施。

存款保障計劃」指根據《存款保障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581章)設立的存款保障計劃。

電子設備」指任何設備(包括電腦、裝置或其他電子通訊設備),並連同透過網上銀行使用或登入任何賬戶或服務的所有軟件及其他硬件。我們可以透過網上銀行引入、指明或更改可使用或登入賬戶或服務的電子設備的類型、規格或配置。

收費表」指第12條所提述的收費表,載有我們不時就賬戶、服務或完整賬戶條款確定的費用、收費、利率及其他開支的詳細資料。

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指本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債項」指閣下結欠我們或閣下已作出契諾支付或清償的所有款項,包括任何賬戶、任何服務或完整賬戶條款所產生或與此有關,我們可能招致或蒙受的所有利息(任何索求或判決前及後)、費用及收費、佣金、任何合理費用及開支(包括按照十足彌償基準計算的律師費),不論為實際或有待確定、目前或將來、原有或附帶。

指示」指閣下根據完整賬戶條款給予我們或看似由閣下(在文意許可的情況下,包括閣下的獲授權簽署人)給予我們的任何要求、申請、授權、命令或指示。

網上銀行」指閣下輸入個人辨認號碼登入後可取用的我們的應用程式或我們位址的受保護區域。

電話銀行」指我們根據完整賬戶條款提供的電話銀行服務。

個人辨認號碼」指下列任何一項及各項:

(a)  由我們或閣下指定或我們的系統或閣下的電子設備產生的閣下的用戶名稱、密碼或代碼,並且包括任何一次性密碼;

(b)  閣下的生物識別憑據,包括閣下的指紋、閣下的面孔或我們可指定的其他生物識別特點;及

(c)  閣下的個人身份識別號碼、電話識別號碼或我們或閣下指定或由我們的系統或閣下的電子設備產生的其他識別資料,

用以透過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或任何其他途徑使用或登入任何賬戶或服務。不同的賬戶或服務可能須透過不同途徑以不同的個人辨認號碼使用或登入。

私隱通知」指「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及《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客戶及其他個別人士通知」,以及我們不時提供的載列或描述我們如何收集、使用、儲存、轉移或披露任何閣下的資料(包括個人資料)的政策的任何其他聲明、通函、通知或其他通訊或條款及條件。

有關機構」指任何監管機構、政府機構(包括稅務機構)、結算或交收銀行、交易所或存管機構,不論是否位於香港。

有關人士」就第23條而言,指閣下任何附屬公司、閣下任何董事、高級人員、僱員、代理人或關聯人士,或閣下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級人員、僱員、代理人或關聯人士。

制裁」就本第23條而言,指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美國國務院、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歐洲聯盟、英國財政部、香港金融管理局或任何其他有關制裁機構管理或強制執行的任何制裁。

服務」指我們可根據完整賬戶條款就任何賬戶要約提供或提供的任何服務、產品或設施。

位址」指由我們營運,可在我們支援的瀏覽器負載的網址,閣下可透過位址使用或登入網上銀行。

結單」指我們向閣下發出及提供的結單,及可載列有關我們向閣下要約提供或提供的任何及所有賬戶及/或服務的資料。

無法預料的事件」指在受影響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一項或以上的事件,並且包括以下任何一項或以上:

(a)  任何天災或主權行為;

(b)  任何有關機構的行為、限制、法規、法令、命令、拒絕授予任何牌照或許可、更改政策或實施禁令或措施,或軍事政變或奪權事件;

(c)  阻礙、災禍、戰爭、侵略、騷亂、敵對行為、恐怖主義活動、人為破壞或其他封鎖或禁令、叛亂、自然災害、惡劣天氣、罷工或工業行動;

(d)  傳送或電力、通訊或電腦設施或系統停頓、故障或中斷;

(e)  傳染病或流行病蔓延或污染;

(f)  市場混亂或波動;及

(g)  香港或其他地方的金融、政治、財務或經濟狀況出現重大變動,或實施外匯或資金管制,或貨幣兌換或匯款被暫停或限制;

我們」、「我們的」指眾安銀行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

閣下」、「閣下的」指以其名義開立賬戶的人士,及在文意許可的情況下,包括獲閣下授權就任何賬戶或服務給予我們指示的任何個人。

閣下的資料」指有關閣下或關連人士(如適用)的下列全部或任何項目或資料:

(a)  個人資料;

(b)  有關閣下、閣下的賬戶,以及就任何賬戶及服務使用執行的任何交易的資料;

(c)  閣下與我們或眾安集團的關係;

(d)  稅務狀況及任何相關資料;及

(e)  我們或眾安集團由於為閣下維持賬戶或向閣下提供任何服務而可能收到的任何其他項目或資料。

眾安集團」分別或共同指ZhongAn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及其附屬公司及關聯人士 ,而「眾安集團的成員公司」具有相同涵義。

2.  釋義

2.1  在完整賬戶條款內,除非文意另行規定:

(a)  所有單數詞語亦包括其複數(反之亦然),所有單一性別詞語亦包括所有性別;

(b)  標題僅作參考用途,並不影響任何條文的詮釋;及

(c)  凡提述:

(i)  「」、「分條」或「部分」是對本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的條、分條或部分的提述;

(ii)  「閣下或閣下的」在文意許可的情況下,包括閣下任何及所有獲授權簽署人、執行人、遺產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及獲准受讓人,而就合夥而言,指該合夥的每一名現有及未來合夥人;

(iii)  「人士」或「」包括任何個人、公司、法人團體、商號、合夥、有限責任合夥及任何其他商業機構、法定組織及機構,不論是否位於香港;

(iv)  任何賬戶名稱為於申請文件中識別或在我們的刊物或與閣下通訊中另行識別的賬戶產品;

(v)  任何賬戶或服務的描述或推廣名稱,包括該等賬戶或服務的描述或推廣名稱其後任何變更;

(vi)  「包括」、「」或「例如」在引用例子時不會將該例子相關字眼的涵義限制在該例子或相若類別的例子中,並在每次提及時均視為隨後包括「但不限於」的字眼;

(vii)  任何條款及條件、文件、刊物、協議、同意書或確認書(包括在本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特別界定或提述者)包括其任何變更、修改及/或替代及其補充文件;

(viii)  任何適用法規是對不時經修訂、重新頒佈或有效的適用法規的提述,並且包括在其下頒佈或發出的任何法規或條文;

(ix)  在本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特别界定或提述的任何應用程式、軟件、程式或系統包括任何版本、更新、其修改及/或附屬應用程式、軟件、程式或系統;

(x)  任何日期或時間均指香港時間;及

(xi)  「日」指「曆日」。

2.2  在本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內,除非文意另行規定,在任何適用法規的強制性條文的限制下:

(a)  倘若我們有任何權利就任何事項採取任何行動以作出任何決定或行使酌情權,我們可按我們合理地全權酌情決定作出有關行動、作出有關決定或行使有關酌情權;

(b)  在本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中賦予我們的任何權利或權力可以下列情況由我們行使:

    (i)  不時及於任何時間;及

    (ii)  未給予閣下任何事先通知或解釋。

單元B – 適用於銀行服務的條款及條件

第I部分 賬戶及有關服務

1. 儲蓄賬戶

1.1  我們不允許以支票在儲蓄賬戶存款或自儲蓄賬戶提款。

1.2  我們並無就儲蓄賬戶提供透支額。

1.3  我們不會向閣下提供存摺。

1.4  閣下明白及確認:

  活期存款是符合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資格的存款。

2. 定期存款賬戶

2.1  我們有權不時就定期存款的條款作出規定。條款可包括貨幣、任何最低或最高存款金額、存款期間範圍、提早提取條件及到期日。

2.2  定期存款條款一經確認及接納後,我們將向閣下發出確認書。閣下應仔細審閱每份確認書,如有任何錯誤,應盡快通知我們。

2.3  定期存款利息乃根據定期存款的本金額,按照生效日期(包括該日)起至到期日(不包括該日)前止的日數的議定利率計算。定期存款利息僅會在到期日支付 ,惟我們另行同意則除外。

2.4  定期存款不可部分提取。

2.5  倘若閣下要求在到期日前提取全部定期存款:

(a)  我們可酌情決定按閣下的要求行事,惟閣下須支付我們的損失、合理開支及收費(包括我們的收費表所示的提早提取費);

(b)  我們可酌情要求閣下在香港或定期存款的外幣列值的主要金融中心的營業日提交閣下的要求。倘若閣下在營業日以外提交要求,我們未必能於同一日處理閣下的要求,並可能要求閣下於下一個營業日再次提交要求;及

(c)  我們並無義務並可酌情決定不就整筆有關定期存款向閣下支付任何利息。

2.6  倘若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在香港或定期存款列值的外幣的主要金融中心的營業日以外的日子,到期日將延遲至下一個營業日。

2.7  於到期日,定期存款所得款項(包括本金額及累計利息)將轉往閣下存入定期存款時所指定的儲蓄賬戶或其他賬戶。

2.8  閣下可於到期時以我們接納的任何途徑給予我們指示,為定期存款自動續期。我們有權利接納或拒絕指示。

2.9  倘若我們接納閣下的指示為定期存款自動續期,我們將會重新存入定期存款所得款項(包括本金額及累計利息),存款期間相同,並按照到期日的現行利率計息。

2.10  倘若閣下並無指定轉移定期存款所得款項的特定賬戶,我們會將定期存款(包括本金額及累計利息)所得款項轉移至閣下的儲蓄賬戶。

2.11  閣下明白及確認:

(a)  年期等於或少於5年的定期存款合資格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保障;及

(b)  年期多於5年的定期存款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保障,即使自動續期仍然如此。

3. 自動轉賬/發薪服務

3.1  在收到閣下透過我們接納的任何渠道發出的指示後,我們可酌情決定將指定金額的款項於指定日期由閣下的賬戶支付至在我們的任何其他指定銀行賬戶(「自動轉賬發薪服務」)。

3.2  閣下確認及同意以下各項:

(a)  我們有權按照僅提述銀行名稱識別或賬戶號碼的任何指示行事,不論有否提供賬戶持有人/受益人的名稱;

(b)  我們無責任檢查任何賬戶持有人/受益人的名稱(按指示所提供)是否與根據我們的紀錄任何賬戶持有人的名稱完全相同。轉賬至與閣下指示所提供銀行名稱識別或賬戶號碼相同的賬戶即表示我們已妥善及完整地遵照閣下的指示;

(c)  閣下單獨就任何指示的準確性及完整性負責,我們並無責任加以檢查或核實;

(d)  閣下透過網上傳輸給予我們的指示不能保證為安全或全無錯誤,因有關指示可能被截取、損壞、遺失、延遲到達或含有病毒。對於透過網上傳輸的任何指示的任何錯誤、延遲或未能到達,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e)  我們將盡力於閣下指明的日期(「自動轉賬日期」)就任何指示行事,但概不就因任何指示不清晰或不完整或含有病毒,或閣下未能於我們指明的截止時間前提交指示而延遲或未能按照指示行事承擔任何責任;及

(f)  倘若自動轉賬日期並非營業日,下一個營業日將被視為自動轉賬日期。

3.3  閣下聲明及保證:

(a)  閣下已取得任何賬戶持有人或受益人對於將個人資料移交或發放予我們的所需同意;及

(b)  閣下的指示為準確、完整及不附帶病毒。

第II部分貨幣交易

1. 貨幣兌換交易

1.1  我們有權不時指定:

(a)貨幣及任何最低及最高交易金額;及

(b)有關貨幣兌換的其他特色。

1.2  我們將在我們指定的渠道提供進行貨幣兌換的可接受途徑。

1.3  我們可以(但無責任)接納一項貨幣兌換交易的指示。

1.4  閣下授權我們在收到指示後於任何時間執行指示。貨幣兌換交易的實際匯率將於交易執行時由我們釐定。我們在任何其他時間提供的匯率僅供參考,並且可能與我們執行交易的匯率不同。

1.5  我們有權在我們接納有關指示當日自閣下的賬戶扣除交易金額。

1.6  閣下確認貨幣兌換交易可能涉及匯率波動所產生的損失風險。

第III部分快速支付系統

1. 一般事項

1.1  我們向閣下提供快速支付系統服務以便使用快速支付系統進行付款及轉賬。快速支付系統由結算公司提供及營運。因此,快速支付系統系統須遵守結算公司不時就快速支付系統實施的規則、指引及程序。本部分管限閣下及閣下對快速支付系統服務的使用。

1.2  除非另行指明,倘若本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與完整賬戶條款其餘部分就快速支付系統服務有任何抵觸,則以本部分的條文為準。為免產生疑問,完整賬戶條款適用於快速支付系統的其他條文限於與本部分有關及並無抵觸者。

1.3  閣下倘要求我們在結算公司轉數快為閣下登記任何識別代號,或為閣下設立任何電子直接扣賬授權以使用結算公司轉數快,或使用結算公司轉數快進行任何支付或轉賬,閣下將被視為已接納本部分的規定並受其約束。除非閣下接納本部分的規定,否則閣下不應要求我們為閣下登記任何識別代號或設立任何電子直接扣賬授權,亦不應使用結算公司轉數快進行任何支付或轉賬。

1.4  本部分所使用的詞語具有下文載列的涵義。倘若本部分所使用的詞語下文並無界定,該詞語應具有一般賬戶條款及條件所載涵義:

賬戶綁定服務」指結算公司提供的一種作為結算公司轉數快一部分的服務,方便參與者的客戶使用預先界定的識別代號以代替賬戶號碼識別付款或轉賬指示的終點及作結算公司轉數快的其他通訊用途。

預設賬戶」指閣下在我們或任何其他參與者維持,並設定為使用結算公司轉數快收取付款或資金或(如結算公司的規則、指引及程序指明或准許)使用結算公司轉數快扣除付款或資金的賬戶。

電子直接扣賬授權」指使用結算公司轉數快以電子方式設立的直接扣賬授權。

電子直接扣賬授權服務」指結算公司所提供作為結算公司轉數快一部分,方便參與者的客戶設立直接扣賬授權的服務。

轉數快識別碼」指由結算公司轉數快產生,聯繫參與者客戶賬戶的獨一無二隨機號碼。

轉數快服務」指我們不時向閣下提供方便閣下使用結算公司轉數快及賬戶綁定服務、電子直接扣賬授權服務處理付款及轉賬的服務(包括二維碼服務),以及結算公司不時就快速支付系統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務及設施。

結算公司」指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

結算公司轉數快」或「快速支付系統」指由結算公司不時提供、管理及營運的快速支付系統及相關設施及服務,用以:(i)處理直接扣賬及入賬、轉賬及其他付款交易;及(ii)就電子直接扣賬授權服務及賬戶綁定服務交換及處理指示。

參與者」指結算公司轉數快參與者,可以是一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零售付款系統營運商、特許儲值設備或結算公司不時接納作為結算公司轉數快參與者的任何其他人士

識別代號」指結算公司可接納以登記賬戶綁定服務的識別碼,以識別參與者客戶賬戶的識別碼,包括客戶的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或轉數快識別碼。

二維碼服務」指我們不時向閣下提供的二維碼及相關付款及轉賬服務。

監管規定」指結算公司、我們或任何其他參與者或各自的關聯人士或集團公司或閣下須不時受其限制或被預期遵守的任何有關機構頒佈的任何法律、法規或法院命令或任何規則、指令、指引、通知或限制(不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 轉數快服務範圍及使用條件

2.1  我們向閣下提供轉數快服務以便閣下使用快速支付系統及賬戶綁定服務、電子直接扣賬授權服務及結算公司不時就快速支付系統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務及設施。我們有權利不時設定或更改轉數快服務範圍及使用轉數快服務的條件及程序。為使用轉數快服務,閣下接納及遵循此等條件及程序。

2.2  我們可以就我們不時指明的任何貨幣(包括港元及人民幣)提供轉數快服務以處理付款及轉賬。

2.3  為促使我們為閣下處理有關使用結數公司轉數快的付款或轉賬指示,閣下須提供或輸入所需資料及以我們不時指定的途徑或方式完成付款或轉賬過程。

2.4  所有使用結算公司轉數快的付款或轉賬交易將根據銀行結算及交收安排處理、結算及交收,包括但不限於參與者與結算公司不時就快速支付系統議定的安排。

2.5  我們保留權利於任何時間未經通知全部或部分暫停或終止轉數快服務,而毋須給予理由。

3. 賬戶綁定服務 - 識別代號的登記及修改及有關紀錄

3.1  為使用賬戶綁定服務以透過結算公司轉數快收取付款或轉賬,閣下須將閣下的識別代號登記於結算公司的轉數快賬戶。我們可酌情決定是否向閣下提供轉數快識別碼作為識別代號。

3.2  在結算公司轉數快登記及修改識別代號及相關紀錄必須遵照結算公司不時指定的適用規則、指引及程序進行。為了讓我們登記或修改識別代號或任何相關紀錄,閣下須提供或輸入所需資料及以我們不時指定的途徑或方式完成登記過程。

3.3  倘若閣下於任何時間以同一識別代號登記超過一個賬戶(不論由我們或任何其他參與者持有), 閣下必須將其中一個賬戶設定為預設賬戶。閣下指示我們為閣下設定或更改預設賬戶,即表示閣下同意及授權我們代表閣下向結算公司提交要求,以更改登記於結算公司轉數快的現有預設賬戶。

4. 電子直接扣賬授權服務

4.1  閣下須以我們不時指定的途徑或方式:(a)提供或輸入所需資料及完成過程;及(b)提供若干確認書、彌償保證及/授權書,以便我們處理閣下有關電子直接扣賬授權的設立。指定過程可能包括要求有關各方使用其各自的賬戶號碼或客戶識別號碼設立電子直接扣賬授權。為免產生疑問,識別代號並非用以核實電子直接扣賬授權的設立。識別代號及相關紀錄的任何修改或識別代號在電子直接扣賬授權設定終止後將不會影響該電子直接扣賬授權。

4.2  對於包括但不限於收取自收款人參與者有關電子直接扣賬授權設立的修改、註銷、暫停或重新啟動的其後任何更改,我們將處理有關變動而不作進一步通知。

5. 二維碼服務

5.1  本第5條適用於二維碼服務的使用,以及完整賬戶條款(包括應用程式的狀況及使用)及閣下用以登入二維碼服務的應用程式的任何其他條款及條件。

5.2  二維碼服務的使用及閣下的責任如下

(a)  二維碼服務容許閣下掃描或出示我們或另一名人士提供的二維碼以自動收集付款或轉賬資料,而毋須人手輸入資料。由另一名人士提供的二維碼必須符合結算公司規定的規格及標準,以獲接納。閣下須就確認任何付款或轉賬指示前確保所收集資料為準確及完整負上全責。我們毋須就有關付款或轉賬資料內的任何錯誤負責。

(b)  二維碼服務可在流動裝置使用。該裝置須以我們不時支援及指明的操作系統運作。

(c)  二維碼服務的更新可定期透過應用程式供應商提供。部分裝置的更新會自動下載。就其他裝置而言,閣下須自行下載更新程式。視乎更新情況,閣下可能無法使用二維碼服務,直至已下載最新版本。閣下須就確保閣下的流動裝置為使用二維碼服務而下載最新版本負上全責。

(d)  二維碼服務僅供我們的客戶使用。倘若我們發現閣下不合資格使用二維碼服務,我們有權利取消閣下應用程式中的賬戶及/或阻截閣下登入二維碼服務。

(e)  二維碼服務不得在將違反該司法管轄區的任何法律或法規的司法管轄區使用,或在我們未獲特許使用或授權使用二維碼服務的地方使用。

(f)  閣下必須遵守規管閣下下載應用程式、登入或使用應用程式或二維碼服務的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

5.3  保安

(a)  閣下不得使用受賣方支援或保修的配置範圍的流動裝置或操作系統以外,經修改的任何裝置或操作系統上的二維碼服務。該等裝置包括軟件保護「被破解」(jail-broken)或「已開放根目錄權限」(rooted)的裝置。被破解或已開放根目錄權限的裝置是指未經流動服務供應商及電話製造商批准而自行解除其所設限制的裝置。在被破解或已開放根目錄權限裝置上使用二維碼服務,可能會令保安受損及導致欺詐交易。如在被破解或已開放根目錄權限裝置使用二維碼服務,閣下須承擔所有風險,我們不會對閣下因此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損失或任何其他後果負責。

(b  )閣下須就閣下或閣下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士在使用二維碼服務期間給予的所有指示或要求負上全責。

(c)  閣下須就確保閣下的流動裝置上顯示或儲存的資料的保密負上全責。

(d)  倘若閣下知悉或懷疑任何其他人士知悉閣下的保安資料,或曾使用或企圖使用該資料,或如閣下的流動裝置遺失或被盜,閣下必須在合理、實際及可行的情況下盡快通知我們。

5.4  我們的責任及責任限制

(a)  儘管我們會在商業上盡合理的努力提供二維碼服務,但我們毋須就未能提供二維碼服務承擔任何責任。

(b)  二維碼服務是以「按現狀」(as is)的基礎提供,我們概不就其功能作出任何性質的聲明、擔保或協議。我們概不擔保使用二維碼服務時不會傳輸任何病毒或其他污染或破壞性物質,或於使用二維碼服務時不會對閣下的流動裝置造成損害。我們對閣下可能因使用二維碼服務而招致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c)  閣下明白及同意:

    (i)  閣下須自行承擔使用二維碼服務的風險。在法律容許的最大範圍內,我們明確卸棄所有種類的保證及條件(不論為明示或暗示)。

    (ii)  閣下透過使用二維碼服務下載或取得任何材料或資料屬個人決定並須自行承擔風險。任何因下載、取得或使用該等材料或資料而對閣下的電腦或其他裝置造成的任何損害或資料損失,概由閣下負責。

(d)  為免產生疑問,上文無意排除或限制任何不能合法地排除或限制的任何條件、保證、權利或責任。

6. 閣下的責任

6.1  識別代號及賬戶目前的真正擁有人或獲授權使用者

閣下僅可就本身的賬戶登記閣下本身的識別代號或就本身的賬戶設立電子直接扣賬授權。閣下必須為提供予我們登記賬戶綁定服務及電子直接扣賬授權服務的每一識別代號及每一賬戶的目前真正擁有人或獲授權使用者。閣下指示我們就快速支付系統登記任何識別代號或任何賬戶,即表示閣下確認閣下為有關的識別代號或賬戶目前的真正擁有人或獲授權使用者。就流動電話號碼而言這一點尤其重要,因流動電話號碼在香港可以循環使用。

6.2  識別代號

閣下就賬戶綁定服務登記的任何識別代號必須符合結算公司不時實施的任何適用規定。例如,結算公司可要求登記為識別代號的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須為於有關時間在我們的紀錄中閣下登記為聯絡資料的同一號碼或電郵。閣下明白及同意我們、其他參與者及結算公司有權根據可取得的資料在未經通知下酌情決定將任何不正確或並非最新的識別代號取消登記,而毋須閣下同意。

6.3  正確資料

(a)  閣下須確保閣下就登記或修改識別代號(或任何相關紀錄)或為電子直接扣賬授權設立提供的所有資料均為正確、完整、最新及無誤導成分。倘若該等資料有任何更改或更新,閣下須在合理、實際及可行的情況下以我們不時指明的途徑或方式盡快通知我們。

(b)  在發出每項付款或轉賬指示時,閣下須就使用正確及最新的識別代號及相關紀錄負上全責。閣下須就不正確或過時的識別代號或相關紀錄而導致我們及結算公司轉數快作出任何不正確的付款或轉賬負上全責,並使我們免受損害。

6.4  適時更新

閣下有完全責任向我們適時發出指示及告知我們資料的變動或更新,以更改閣下的識別代號(或相關紀錄) 或任何電子直接扣賬授權設立,包括但不限於更改閣下的預設賬戶,或終止任何識別代號或電子直接扣賬授權。為確保能夠有效地執行付款及轉賬指示及避免因不正確或過時的識別代號、電子直接扣賬授權或相關紀錄而導致不正確的付款或轉賬,更新閣下的識別代號、電子直接扣賬授權及所有相關紀錄至為重要。

6.5  更改預設賬戶

倘若閣下或有關參與者因任何原因終止預設賬戶(包括該賬戶被暫停或終止),結算公司的系統會自動按賬戶綁定服務下與相同識別代號相關的最新登記紀錄指派預設賬戶。閣下如欲設置另一賬戶作為預設賬戶,須透過維持該賬戶的參與者更改登記。

6.6  閣下受交易約束

(a)  就任何付款或轉賬而言,閣下一經確認交易詳情並向我們發出指示,該指示及按其進行的交易即屬最終及不可撤銷,並對閣下具有約束力。

(b)  就任何識別代號登記或電子直接扣賬授權設立而言,閣下一經向我們發出指示,該指示即屬不可撤銷,並對閣下具有約束力。閣下可按照我們不時指定的程序及要求修改或取消任何識別代號或已設立的電子直接扣賬授權。

6.7  負責任地使用轉數快服務

閣下必須以負責任的方式使用轉數快服務,尤其需要遵守以下責任:

(a)  閣下必須遵守所有規管閣下使用轉數快服務的監管規定,包括就收集、使用及處理任何其他人士的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方面遵守保障資料私隱的監管規定。閣下不得使用轉數快服務作任何不合法用途或任何非結算公司的規則、指引及程序授權或預期的用途。

(b)  凡向使用結算公司轉數快收取閣下付款或轉賬的收款人或電子直接扣賬授權設立的交易對手發出會被顯示的備註或訊息,閣下應遮蓋該等收款人或交易對手的名稱或其他資料,以防止任何個人資料或機密資料未經授權被展示或披露。

(c)  倘若我們向閣下提供轉數快識別碼作為識別代號,閣下不應為了獲取心儀號碼或數值作轉數快識別碼而重複取消登記及重發申請。

6.8  其他有關付款及轉賬的責任

我們將按本部分及完整賬戶條款內的適用條文處理閣下就轉數快服務發出的任何指示。閣下須遵守其他有關付款、轉賬及直接扣賬授權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在有關賬戶存有足夠資金用作不時結清付款及轉賬指示。

6.9  閣下須就閣下的獲授權人士負責

當閣下授權任何其他人士向我們發出有關使用轉數快服務的指示或要求(不論閣下為個人、公司、法團、獨資經營者或合夥公司或任何其他非法團性質的組織):

(a)  閣下須為每名獲閣下授權的人士的所有作為及不作為負責;

(b)  我們收到並真誠相信由閣下或閣下授權的任何人士發出的任何指示或要求,均屬不可撤銷並對閣下具有約束力;及

(c)  閣下亦有責任確保每名獲閣下授權的人士均會遵守本部分中就其代閣下行事適用的條文。

7. 我們的責任及責任限制

7.1  我們將根據結算公司不時實施的適用規則、指引及程序處理及提交閣下給予結算公司轉數快的指示及要求。結算公司轉數快有權利按照結算公司認為合適的次序或方式處理及執行閣下的指示及要求。我們不會控制結算公司轉數快的營運或結算公司轉數快執行閣下的指示或要求的時間。倘若我們不時透過結算公司轉數快收到涉及閣下的任何識別代號(或相關紀錄)或電子直接扣賬授權設立或任何其他有關結算公司轉數快事項的狀況更新通知,我們將以我們認為合適的途徑及在我們認為合適的時間通知閣下。

7.2  在不減低上文第7.1條或完整賬戶條款其他條文的效力的原則下:

(a)  我們概不就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因使用轉數快服務或處理或執行閣下就轉數快服務或結算公司轉數快所給予的指示或要求或與此有關而可能招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承擔責任,惟因我們或我們的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疏忽或故意失責所直接或單獨產生的直接及合理可預期的損失、損害或開支則作別論;

(b)  為清晰起見,我們毋須就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因下列一項或以上產生或與此有關而可能招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損失、損害或開支負責:

    (i)  閣下未能遵守閣下有關轉數快服務的責任;及

    (ii)  結算公司轉數快的任何延遲、未能提供相關服務、干擾、故障、錯誤或由其引致的以上各項,或超出我們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任何情況;及

(c)  在任何情況下,我們、我們的關聯人士、我們的特許人及我們的關聯人士及特許人各自的高級人員、僱員及代理人概不就任何利潤損失或任何特別、間接、偶發性、相應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不論是否可以預見或相當可能出現)對閣下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責任。

7.3  閣下的確認及彌償保證

(a)  在不減低閣下根據完整賬戶條款給予的彌償保證的效力或我們可擁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的原則下,閣下須就我們或我們的高級人員、僱員及代理人(或任何一人)可能招致或蒙受的任何種類的所有負債、申索、要求、損失、損害、費用、收費及開支(包括按全面彌償引致的法律費用及其他合理地產生的開支),以及由於我們提供轉數快服務或閣下使用轉數快服務或與此有關而由我們或以上任何一方提起或被提起的所有訴訟或法律程序,閣下須就我們及我們的高級人員、僱員及代理人(或任何一人)作出彌償保證,並使其免受損害。

(b)  倘任何責任、申索、要求、損失、損害、費用、收費、開支、訴訟或法律程序經證實為直接及可合理預見且完全因我們或我們的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的疏忽或故意失責直接導致,上述彌償保證即不適用。上述彌償保證於轉數快服務終止後仍繼續具有效力。

8. 客戶資料的收集及使用

8.1  為使用轉數快服務,閣下可能需要不時向我們提供有關以下一名或以上人士的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

(a)  閣下;

(b)  閣下向其付款或轉賬的收款人,或閣下設立的任何電子直接扣賬授權的交易對手;及

(c)  倘若閣下為公司、法團、獨資經營者或合夥公司或任何其他非法團性質的組織,則閣下的任何董事、高級人員、僱員、獲授權人士及代表,

不時就轉數快服務向我們提供或由我們編撰的所有個人資料及信息統稱「客戶資料」。

8.2  閣下同意(及(如適用)代表閣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獲授權人士及代表)我們可收集、使用、處理、保留或轉移任何客戶資料作轉數快服務的用途。該等用途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的一項或以上:

(a)  向閣下提供轉數快服務,維持及營運轉數快服務;

(b)  不時就轉數快服務處理及執行閣下的指示及要求;

(c)  向結算公司及其他參與者就其使用及營運結算公司轉數快披露或移交客戶資料;

(d)  符合根據任何監管規定作出披露的要求;及

(e)  有關以上任何一項的用途。

8.3    閣下明白及同意客戶資料可由結算公司、我們或任何其他參與者進一步披露或移交予結算公司轉數快使用者的任何其他第三方,藉以提供及營運賬戶綁定服務及電子直接扣賬授權服務。

8.4    倘若客戶資料包括閣下以外任何人士(包括上文第8.1(b)條或第8.1(c)條指明的任何人士)的個人資料或其他信息,閣下確認將取得及已取得該名人士有關由結算公司、我們及本條指明的其他參與者使用(包括披露及轉移)其個人資料及其他信息的同意。

第IV部分我們的指定電子媒介(「指定媒介」)的用途

1. 適用性

1.1  以下條款及條件於閣下使用我們向閣下提供作為我們服務的一部分的任何指定媒介時適用。

1.2  若閣下使用我們任何指定媒介作為連接我們其他服務的介面或與我們其他服務結合,則有關該等其他服務的額外條款亦將適用。

2. 擁有權

我們是我們向閣下提供之指定媒介(及所有其修改)的一切知識產權的擁有人或特許持有人。

3. 特許權

我們向閣下授出一項不可轉讓、不可轉授、非專屬及可撤回的特許權,以僅限於在閣下有必要收取及使用服務的情況下查閱及使用指定媒介及任何附帶的指定媒介的文件。

4. 變動

我們可自行決定隨時修改指定媒介及/或任何附帶的指定媒介文件。

5. 限制及約束

5.1  我們或會設置、執行及通知閣下有關閣下計劃使用指定媒介的任何限制(例如限制閣下可以提出有關指定媒介要求的數目或閣下可使用的最終使用者數目)。

閣下同意,閣下定必不會:

(a)  使用指定媒介作任何非法、粗穢、淫褻或威脅性用途;

(b)  向任何第三者轉授、發佈、提供、出售或分銷任何指定媒介;

(c)  開發一個與我們任何指定媒介本質類似或具競爭性的版本;

(d)  在知情或不知情的情況下透過任何指定媒介對我們的系統引入任何破壞性元件或惡意程式(包括任何病毒、蠕蟲或木馬程式);

(e)  干擾、修改或停止指定媒介的任何特性、功能或保安監控;

(f)  將任何指定媒介或任何相關軟件的任何原始碼進行解碼或逆向工程,惟適用法規明文容許者除外;或

(g)  使用我們的指定媒介作閣下獲授權使用以外的用途。

6. 保安

6.1  若我們就查閱及/或使用任何指定媒介而向閣下指定任何保安編碼或保安機制,閣下將使用該等驗證及將其保密。

6.2  若閣下有任何個別人士離職,或如閣下得悉或懷疑閣下以外的任何人士得悉閣下的使用者名稱、密碼或身分證明詳情時,閣下必須立即通知我們,以便停止有關人士查閱及使用的權利。

7. 責任

各指定媒介均以「現況」及「現有」的基準提供,而所有保證及聲明(不論屬明示或暗示),包括有關指定媒介的可靠性或就某特定目的之適合性,均明確表示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8. 監察

在我們須遵守適用法律之規限下,閣下承諾及同意,在僅限於對提供及改善我們的服務的必要情況下,我們可監察閣下有關指定媒介的使用情況。

9. 我們的政策適用於指定媒介

閣下同意遵守所有適用的指引、政策、規則及我們不時就閣下有關我們任何指定媒介的使用情況所發出的其他文件。